据荷兰媒体报道,荷兰D66与GroenLinks-PvdA党近日联合提出一项法案,主张在法律中确立公民享有双重国籍的权利;该法案规定,荷兰公民即使自愿取得另一国国籍,也不必因此放弃荷兰国籍。
两党议员指出,此举旨在防止荷兰公民因他国政策而陷入"无国籍"困境。他们以科威特为例,部分人通过婚姻获得科威特国籍,但依据现行规定必须放弃荷兰护照。然而在2024年,科威特一度撤销了4.2万人国籍,可能导致相关人士失去身份保障。类似情况也曾在巴林、尼加拉瓜和俄罗斯出现。
D66党议员Jan Paternotte强调:“在一个有些领导人将驱逐与国籍当作政治工具的世界里,荷兰必须确保荷兰公民身份的安全。”他还指出,丹麦和德国近期已允许公民在取得第二国籍的同时保留本国国籍。
此外,法案还包含恢复荷兰国籍的条款。自2003年国籍规定收紧以来,许多荷兰公民在被迫放弃护照后失去荷兰身份,新法若通过,这些人将可重新申请荷兰国籍。
对新移民而言,这一法律也意味着在取得荷兰国籍的同时,仍可保留原有国籍,从而进一步提升法律的人性化与灵活性。
媒体表示,实际操作上来看,双重国籍的前提是两个国家都允许,如果一方禁止,就只能按对方的法律执行。
所以目前这个法案主要是单方面放宽荷兰的限制。
对双重国籍持开放态度,入籍时一般不要求放弃原国籍的国家有:加拿大、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比利时、瑞典、爱尔兰、丹麦、德国。
如果荷兰新法案通过,只要第二个国家也允许或不强制放弃,你就能合法拥有双重国籍。
但如果对方国家禁止双重国籍,那即使荷兰允许,你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必须二选一。
信息来源:nltimes.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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