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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荷使馆:提醒旅荷中国公民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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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荷使馆:提醒旅荷中国公民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荷兰快讯 发表于 2019-3-14 23:07:46 浏览:  1401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近年来,部分旅荷中国公民为满足好奇心,在所谓的“大麻店”(Coffeeshop)吸食“大麻蛋糕”、“迷幻蘑菇”等软性毒品,导致精神恍惚,行为失控,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为此,中国驻荷兰使馆郑重提醒您:

虽然荷兰对软性毒品采取“宽容政策”,但购买、持有、吸食或出售相关毒品仍受荷兰法律严格管控。根据有关法律,个人持有不超过5克软性毒品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持有5至30克软性毒品将被处以75欧元罚款,其中18岁以下违反规定者将被要求承担16至30个小时的义务劳动或(并)处以80至150欧元罚款;持有30克以上软性毒品将构成犯罪,最高可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或(并)缴纳16750欧元罚款。同时,个人种植大麻等软性毒品在荷兰也属违法行为,但种植不超过5株且供自用者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种植超过5株者最高可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或(并)缴纳67000欧元罚款。此外,2013年1月1日起,荷兰全境的“大麻店”均被禁止向未获得荷兰居留的外国公民出售软性毒品,根据法律,顾客进入“大麻店”前均须接受居留证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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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需特别注意的是,将在荷兰购买的软性毒品带到其他国家也属于犯罪行为。根据荷兰法律,携带500克及以下软性毒品至其他国家者最高可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或(并)缴纳67000欧元罚款,携带500克以上软性毒品至其他国家者最高可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并缴纳78000欧元罚款。

请各位旅荷中国公民,尤其是在荷留学生严格遵守上述法律规定,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必要时与中国驻荷兰使馆联系。

荷兰报警电话:112或0900-8844,0031-343578844(从荷兰境外拨打)。
驻荷兰使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0031-70-3065083或0031-684557449。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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