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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不慌!电商法最新官方解读出台!合法登记甚至连实体店铺都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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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不慌!电商法最新官方解读出台!合法登记甚至连实体店铺都不需要!

荷兰生活网 发表于 2018-12-6 17:22:29 浏览:  1164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本文转自|Australia News
微信ID|au_news

导语市场监管总局终于针对电商法发声啦!

就在今日,
市场监管总局
针对前段时间热度颇高的
《电商法》发出了官方意见!

为各大电商代购们官方地解释了
电商法中需要注意的登记工作中的细节。

小编将在下文中用人类的语言,
为小伙伴们解释关键条例,并划出重点。


网店地址将成最终“归宿”

重点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的第一个重点便是其中的第三条

从文中红色区域,
我们可以看出:
合法的电商经营者完全可以通过网络经营场所来进行市场登记,而在多个平台进行经营活动的,则需要将所有的平台地址全部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此外,这种情况下的电商运营者可以将自己的常住地登记为住所!

换句话说,登记时的住所并不一定强制要求为户口所在地的房产,常住地的住所也在可登记范畴之内。
(下方有案例及人话)

举个例子

小A在某宝和某东上都进行着代购产品销售工作,那么他只需要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登记自己某宝和某东上的网站地址以及自己平时经常居住的地址就可以了。


【强调一下!】
敲黑板,划重点

第三条中的一个细节值得单独拎出来强调,就是上述登记方法仅限已经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电商才可以使用!



具体是什么意思呢?
说白了就是在享受上述便利条件之前,
小伙伴们还得先过个体工商户登记这一关。

重点二
《意见》中的第二个重点便是其中的第四条

从文中的第四条,我们不难看出,市场监管总局对于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营业范围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限制。

让我们再来举个例子:

还是刚才的小A,如果小A按照上文中所提及的,用自己的网店地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

那么他就不能私自在线下进行代购产品销售等商业活动,如果不幸这么做了,那便属于非法经营


此外,小A的营业执照还将在“经营范围”部分中被明确标注为“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

重点三
《意见》中的第三个重点便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电子商务的态度

从《意见》中的第一条中,我们能很直观的感受到市场监管部门对于电子商务的官方态度。简而言之便是十分的支持和鼓励

如今我国的电子商务依然保持着蓬勃的生机,并且从一定程度上改善并便利了人们的生活,其发展速度也是日新月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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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监管部门提供的市场监管便是有效促进电子商务市场规范化的有效手段,也只有在科学的监管下,消费者们才能购买到合法而正规的产品,真正实现商家与消费者的双赢


而针对于电商中的一重大分支——跨境代购,监管部门也提出了相应的监督及管理方案,下面便让我们回顾一下。

电商代购依旧生机勃勃!
2018年的余额仅剩不到1个月了,很多代购心里会有一丝丝惴惴不安,毕竟之前说的“代购法”可能马上就要实施...

没想到在这万物复苏,万猫发情的春天...

前方传来了捷报:

11月21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会议决定,从明年一月份开始,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

依旧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
同时,将政策适用范围从之前的15个城市扩大到北京等22个城市

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

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


激动 | 开心

我的天,先抑制一下激动的心情,我们来逐条分析一下这都代表了什么:

电商零售进口继续“按个人物品监管”

此次会议对明年1月1日之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应执行的政策,作出明确安排。

会议决定,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

也就是说:代购商品依旧按照现在的贸易方式进行监管,并没有什么改变。

大家可以放心大胆的继续代购衣服、包包、母婴用品、保健品以及奶粉等,这些都依旧按照个人物品入境。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进口的个人物品,相关部门进履行必要的检疫,商品出现其他质量安全风险由消费者个人承担。


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

关税方面,也是重大利好!

会议明确,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

并且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今后随居民收入提高相机调增。


意思就是说5000元人民币,大约等于1000澳币以下的东西放心带,放心买!

那我们看看,1000澳币能买什么?

MK,Coach轻奢包包,能买两!


TF口红,能买20根!


La Mer连眼霜带水乳一套都齐全了!


不仅如此,连个人年度限额也从2万提升至2.6万了,甚至今后还能继续提高!

这不就是让代购们买买买吗?这幸福也来的突然...



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22城

此前,针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我国有关主管部门曾多次作出政策调整。从2016年的新政到过渡再到如今不断扩大...过程可谓一波三折:

→2016年4月8日,我国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实施新税制,并实行清单管理。

→经国务院批准,同年5月我国出台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过渡期政策。2016年11月,过渡期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底。

→而2017年9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研究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即继续对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地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

而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政策适用范围从之前的杭州等15个城市,再扩大北京、沈阳、南京、武汉、西安、厦门等22个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非试点城市的直购进口业务可参照执行相关监管政策。



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

会议还指出,要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多措并举发展“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体系,确保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比率明显降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促进高质量发展。

(可略过,直接看下方总结)
为此,一要以区位和产业条件较好、辐射能力较强的城市为载体,布局建设一批重点物流枢纽。

二要更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整合优化现有物流园区、货运场站等设施,提高集约利用和信息共享水平,统筹补齐物流枢纽设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物流软硬件短板。

三要加快物流领域“放管服”改革,打破阻碍货畅其流的制度藩篱,坚决消除乱收费、乱设卡等推高物流费用的“痼疾”。

四要大力培育供应链物流、快递和电商物流等新模式,促进物流体系智能绿色、高效便捷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物流上面也要做到快,速度,赶紧的!尽量保证不丢包裹+服务态度良好!



这简直就是为代购们打造了一条绿色通道啊!从各个方面、各个领域为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供了有力帮助;

当然,会议还明确将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支持跨境电商出口,研究完善相关出口退税等政策。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依法加强跨境电商企业、平台和支付、物流服务商等责任落实,强化商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防控。

----总结重点----


结语
总的来说,不论是平台店铺代购,还是线下人肉代购,只要依照法律规定,在法律允许范畴经营,还是可以保证互利共赢的!

对于市场监管总局的《意见》,你怎么看?

本文转自|Australia News
微信ID|au_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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