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员工获得了上万欧元的赔偿…
荷兰阿姆斯特丹法院近日公布一起备受关注的劳动争议判决,一名清洁工因将垃圾桶里的押金瓶罐带走并兑换了约35欧元,被雇主即时解雇。法院裁定解雇不成立,雇主最终需向他支付超过35,000欧元的赔偿金。
这名48岁的清洁工自2013年起为EW Cleaning Operations工作,服务于某客户单位。今年2月底,安保人员在监控中发现他在下班后带走空瓶和空罐。被询问时,他承认过去三四次捡过垃圾桶里的押金瓶罐并到超市兑换,共得35欧元。他强调不知道这是禁止行为,并愿意立即把钱退回。
尽管如此,客户单位表示不再接纳这名员工。清洁公司随后暂停其工作,并在内部调查后对他实施了即时解雇。
不过,阿姆斯特丹法院最终判清洁工胜诉,理由包括:
1. 他捡的是“垃圾”,不是公司用来回收押金的专用容器
押金收益原本用于员工或慈善,但这名清洁工拿走的是普通垃圾桶里的瓶罐,如果不捡走就会被当垃圾处理。
2. 雇主未清晰告知“拿押金瓶=严重违规”
规章制度虽写着不能带走“废弃物或有价值物品”,但并未明确警告“押金瓶罐也算在内,可能导致解雇”。公司声称有“零容忍政策”,但无法提供证据证明。
3. “即时解雇”法律门槛极高
清洁工服务12年、表现良好、金额极小、愿意立即归还押金,这些都说明行为并非恶意。法院认定这远不足以构成即时解雇。
为此,法院判决雇主需向这名清洁工支付三项补偿:离职补偿约15,000欧元、通知期工资约15,000欧元和惩罚性补偿5,000欧元,总计超过35,000欧元。
媒体表示,在荷兰,“即时解雇”的门槛非常高,企业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败诉,还可能付出高额代价。哪怕员工只涉及几十欧元的“小事”,只要未达严重程度就不能随意当场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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